4月9日,盐池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精神、自治区高院《关于印发〈全区法院2020年度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刑事审判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巩固成果和建立长效常治机制的关键之年。全院干警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小胜即满”、“过关交卷”、“松气歇脚”等错误认识,要巩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后的整改效果,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精准、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院党组书记、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国鸿针对开展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强调:一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陈一新同志在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今年接下来三个季度专项斗争的开展方向和攻坚重点,全力以赴开展好各项工作。二要坚持依法严惩,全力攻坚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积案清零,依法快审快结。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加快审理进度,合议庭成员要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打伞破网、深挖彻查、打财断血等工作也要随案同步跟进,力争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效。三要着眼长效常治,全面实现专项斗争总目标。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配合成员单位持续开展社会乱点乱象专项打击整治。着力建立健全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