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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4月9日,盐池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精神、自治区高院《关于印发〈全区法院2020年度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刑事审判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巩固成果和建立长效常治机制的关键之年。全院干警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小胜即满”、“过关交卷”、“松气歇脚”等错误认识,要巩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后的整改效果,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精准、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院党组书记、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国鸿针对开展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强调: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陈一新同志在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今年接下来三个季度专项斗争的开展方向和攻坚重点,全力以赴开展好各项工作。二要坚持依法严惩,全力攻坚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积案清零,依法快审快结。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加快审理进度,合议庭成员要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打伞破网、深挖彻查、打财断血等工作也要随案同步跟进,力争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效。三要着眼长效常治,全面实现专项斗争总目标。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配合成员单位持续开展社会乱点乱象专项打击整治。着力建立健全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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