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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法官用心 邻里舒心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而我们却差点因为这点小事成了仇人。多谢法官给我们耐心的做工作,不然我们一定是弄得两败俱伤,无法收场了!”贺某在离开法院时对承办法官感慨地说道。

贺某的住宅与左某、晏某的住宅是相邻关系,左某与晏某在贺某的房屋墙后堆放了一些木材和杂物。20133月的一天晚上,堆放的木材和杂物突然起火,致使贺某家的房屋部分墙面爆裂。贺某要求左某、晏某赔偿损失,左某、晏某只同意修补,双方发生激烈争执,此纠纷经派出所与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最终贺某诉至法院,要求左某与晏某赔偿其损失3000元。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启动“双助理机制”,与社区的法官助理首先到贺某家中了解房屋墙面受损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又到贺某与左某、晏某家中用拉家常的方式进行调解前的摸底。聊天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贺某与左某、晏某是多年的邻居,双方平日并没有太大的芥蒂,只因一些邻里间的闲言碎语和生活琐事相互有了些心病,这起无名小火灾,再次影响了邻里关系的和睦相处。若这次矛盾解决好了,贺某与左某、晏某旧时的积怨或许会一并化解,若解决不好,双方今后将很难相处。于是承办法官运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以亲切平和的态度使他们愿意将平日相处时对对方的不满都发泄出来,之后逐个进行悉心疏导,到家里或约到法院,一次调解不成就两次,两次不成就三次,就这样,几次下来,贺某明白了自己主张的3000元损失要有一定的证据支持,左某、晏某也认识到了财产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左某与晏某向贺某当场承认不该把杂物堆放在贺某家墙外造成火灾隐患的错误做法,同时赔偿了贺某的损失。就这样,双方从最初的义愤填膺到最终的握手言和,大家心中都没了怨怼,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因为一场火灾亮出了贺某与左某、晏某埋藏多年的心结,同样也因为这场火灾使双方解开了心结,远亲不如近邻,建立文明、和谐的邻里关系需要双方相互的沟通与包容。

                            

                      (民一庭)

来源: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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