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鼓鼓的背包,一叠厚厚的卷宗,从田间到山里,从春夏到秋冬,这位行走在田间地头的“背包法官”是盐池县法院综合审判庭的宋建军。深入案涉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走访,与原被告、鉴定机构一起现场见证,这是宋建军在审判台和办公室以外的工作日常。
查清事实是法官依法裁判的基础,而对案件事实的查明不仅需要原被告提交的证据,亦需要法官的调查走访、实地调研。法官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审判台和办公桌前度过的,但是又不能只是坐在审判台里办案,许多案件实地调查非常重要。因此,在没有庭审安排的时候,宋建军便脱下法袍,抱起案卷前往案涉现场,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查,查清案件事实,不让审判模式拘泥于单一化形式。
一件租赁合同的案件,原告提供的证据照片只能看到现场的局部情况,宋建军便在庭审结束后亲自到案涉现场进行查看,只为还原案件原貌;一件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就修理费的认定,宋建军拿着案卷材料跑了盐池县各个不同大小的修理厂进行市场调研,只为从市场的角度得出较为合理的赔付金额;一件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原被告就鉴定材料的内容、多少分歧非常大,因此宋建军与原被告及鉴定机构进行多次协调选择鉴定时间,并与原被告、鉴定机构一起到案涉材料的现场共同见证,努力从中调解,耗时近一天,促使双方就鉴定内容、多少达成一致意见,只为做到双方认可。他认为,很多案子的法律关系其实并不复杂,复杂的是怎么权衡双方当事人的实际要求。
“把问题想在前面,总比后面产生后遗症好。”十余年时间里,宋建军先后办理过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买卖租赁、婚姻家庭等各类民事案件,其中不乏疑难案件,审结案件的同时,他更注重判后释法和解决矛盾背后的问题,尽量避免“案生案”。
翻得不成样的日历记事簿,已经填写至年尾;案头、书柜上摆放的卷宗密密匝匝,案件前结后起,收的总比结的多;每天从事着不同的复杂劳动,大脑像机器一样不停地运转。这就是宋建军法官的日常,亦是每一位奋战在岗位上的普通法官的日常。
源远者流长,根深者叶茂。正是有像宋建军这样在基层默默耕耘的法官,才能让我们意识到,法官的底气应当来自不断积累的专业素养和内心无私的公正信仰,而不是来自作出裁决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