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庭及派出法庭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盐池县人民法院以《中共盐池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纪要》(第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池县人民法院。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庭及派出法庭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院内审判大楼屋顶防水、审判庭灯膜更换、消防水管维修改造等;高沙窝法庭旧窗、卫生间地面、屋顶铝单板、暖气改造、下水管道老化维修改造等;惠安堡法庭旧窗、屋顶防水维修改造等;大水坑法庭旧窗、立案室大厅地基塌陷和涉及安全隐患的院墙门头、屋顶防水维修改造等。
2.项目成本警戒价:1074859.89元
3.建设地点:盐池县城、盐池县高沙窝镇、盐池县惠安堡镇、盐池县大水坑镇。
4.计划工期:室外工程自进场之日起60日历天;室内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近3年以来担任项目总监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1个。配备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项目施工监理需要,施工阶段常驻现场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其构成为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方确定
采用低价优先原则中选,价格相同的,按照近3年以来担任项目总监项目监理业绩金额最高确定。
五、响应文件格式、递交方式及时间
1.标书请于2026年1月26日上午9时送达盐池县人民法院。
2.各服务方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至盐池县人民法院参与询价评审会议(邮寄送达密封文件破损影响评审的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递交的单位不予接受。
联系人:张思科
联系电话:0953-6011790
邮寄地址:盐池县人民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