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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法院派出法庭2025年工作综述

           2025年,盐池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紧扣司法办案主责,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聚焦案件办理、矛盾化解、队伍建设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基层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沿作用,以务实司法举措守护辖区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案件质效、解纷成效、队伍能力均实现稳步提升。

数据彰显成效:

派出法庭立足辖区实际,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57件,审结2032件,结案率达到98.78%,审限内结案率100%。调解546件,准予撤诉257件,按撤诉处理341件,调撤率为58%。先行委托调解成功案件247件。通过公正高效的案件审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奠定坚实的法治保障。

多元举措促和谐:

调解优先,化解矛盾促和谐。各派出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效维护民生权益。大水坑法庭对劳务合同和民间借贷纠纷快速启动调解,成功调处86件,挽回经济损失320万元;惠安堡法庭依托“丹丹调解工作室”,联合乡镇调解员全年调解64件涉及土地转包和窑洞裂缝问题纠纷,化解金额达500万元;高沙窝法庭稳妥处理40余人追索运输费用纠纷,实质性兑现运输费用30余万元。派出法庭通过规范调解程序、明确司法确认和履行标准,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官一师一员”联动,凝聚解纷合力。充分发挥“三官一师一员”联动机制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各法庭与辖区内的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建立了常态化的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25年,依托“三官一师一员”机制调解各类纠纷29起,成功率达到71%。大水坑法庭联合该机制化解村民帮工纠纷,法官厘清责任、民警稳控现场、调解员制定方案,企业当场支付赔偿金20万元;惠安堡法庭联动“三官一师一员”及自然资源、农业部门,破解历时4年的村组地界纠纷,推动征地款项兑付180万元;高沙窝法庭组建5人队伍,开展法律宣传9场次,实现普法与解纷双向发力。

立足辖区特色,探索机制创新。派出法庭立足辖区不同区位特点、产业结构与矛盾类型,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司法服务机制,力争实现“一庭一品、各具特色”。大水坑法庭针对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多、矛盾复杂尖锐等特点,探索壮大先行调解队伍、借力综治中心等制度机制,形成借助外力分析问题、合力化解问题的纠纷化解氛围。惠安堡法庭针对矿区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多的特点,从内部挖掘潜力,实行类案专人办理机制,在统一裁判尺度的同时,案件办理质效得到了质的提升。高沙窝法庭有力抓住位于工业集中区的地理优势,针对涉企案件多、涉及当事人地域分布广的特点,打造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审前调解、诉中化解、后续回访“三端”发力,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切实有效维护了企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派出法庭以实干担当交出了基层司法服务的优异答卷。下一步,各法庭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耕基层、守正创新,持续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基层治理,擦亮枫桥品牌,以更实举措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基层稳定,为盐池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派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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