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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法院、 检察院、司法局联合举办《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推动法典精神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625,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联合举办《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解读同堂培训。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干警同堂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宁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马杰教授作专题辅导。在专题授课环节,马杰教授以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精准的条文解读,为全体参训人员带来一场高水准、专业化、实用性极强的法治盛宴。他从法律地位、立法进程、重大意义等方面对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了宏观介绍,随后围绕法典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五大板块进行系统讲解,重点阐释了总则编的重要条款以及法律责任编的制度创新与实务。授课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兼具指导性、针对性与操作性,为参训人员全面学习、准确理解这部新时代“绿色法典”提供了清晰路径与有力指引。

此次同堂培训是盐池法院深化执法司法协同共治的重要举措。培训打破了以往各部门分系统单独培训的模式,推动公检法与行政执法部门同堂学习、共悟法典,在证据审查标准、法律适用原则、程序衔接规范等方面进一步凝聚共识。

下一步,盐池县法院将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持续深化常态化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跨部门协作机制,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切实解决执法司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法典各项规定落地见效,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全县绿色低碳发展。

来源: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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