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池法院法警大队成功处置了一场因离婚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
白某与纪某于2003年经人介绍认识并开始共同生活,后于2009年领取结婚证(均系再婚)。其间于2005年生育一女,双方虽自愿登记结婚,但在婚后未能建立牢固的感情,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2012年5月份,白某就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和好;2013年3月份,白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离婚,鉴于婚生一女年龄尚小,为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判决由其母亲白某抚养为宜。下发判决时,纪某对孩子的抚养判决强烈不满,认为婚生女应由自己抚养,不该判由白某抚养。纪某情绪激动,谩骂送达人员,扬言要报复办案人员,拒绝签收,并在一楼接待室叫嚣,并有撕扯审判人员,头撞玻璃门自伤、自残之势。虽经值班法警及保安极力制止,态势尚不能控制,引发很多人围观,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法警队负责人接警后,立即启动处突应急方案,调遣法警4名,携带警械具在5分钟内到达一楼事发现场。处突法警到达现场后,即加强警戒,对情绪激动的纪某指派2名法警专控,并耐心细致地向纪某做法律解释工作,然而纪某仍态度蛮横,口出秽语,大有愈演愈烈架式。法警大队长在请示主管院领导同意下,果断命令,对冲闹审判一楼接待大厅的纪某采取强制带离措施,并启动“110”联防联控按钮。公安派出所干警迅速到达现场,与法警一同将纪某强行扭送至派出所接受处罚。
在派出所,纪某的嚣张气焰没了,有的只是后悔的叹息,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还亲自向法院办案人员、法警致谦,表示一定按法院判决办,再不无理取闹。至此,一起可能引发自伤、自残,冲击法院的突发事件得以圆满、成功处置。
在处置该起突发事件中,盐池法院法警大队出警迅速,处置得当,恪尽职守,及时、有效地平息了该事件的恶化,彰显了司法警察的本色。(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