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池县法院运用“审执联动”工作机制,将诉讼审查调解和执行前期调解相结合,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引发的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12月初,王某向本案原告魏某出具了40450元的欠条一张。王某于2023年12月底去世,后被告王某一、王某二继承了王某名下的财产、债权及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二被告应以实际继承遗产范围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因此,魏某随将王某一、王某二诉至法院,要求清偿欠款。在开庭前期魏某提交保全申请,保全了二被告继承的车辆一辆。
本案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后,发现两名被告年龄尚小,其中王某二还是高中生,尚未成年,于是在庭前与二被告多次沟通联系,了解具体案情和二被告的生活情况,并向二被告建议先行进行调解,以减少二被告诉累,但二被告未同意。
待本案开庭时,二被告并未到场,承办法官又再次联系王某一,在电话中进行释理明法,并告知如不依法履行执行义务,将会对本人产生不利影响。在听到法官确实在为自己与弟弟考虑后,王某一表示会到法院进行处理本案。经原告同意,本案推迟开庭一个多小时,等待王某二下课后,两人到院开庭。但最终因原被告对调解金额不认可,因此承办法官对本案进行了判决。
案件立案执行后,诉讼法官和执行员就具体案情、本案争议焦点及所做的前期工作互相进行了沟通,决定联动起来,促进案结事了,拟定了“调解为主,执行为辅”的方案。
执行员首先联系到执行人魏某,其表示王某生前与其关系要好,是看着王某一、王某二长大的,也并不是一定要逼迫二姐弟,只是家里条件也很困难。执行员在听完申请人的诉说后,建议能否不对姐弟二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只是就诉讼保全的车辆进行处理,魏某欣然同意。
后执行员又联系王某一,其也愿意以车抵债,只是双方金额达不成一致,看能否进行评估拍卖处理。执行员和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条件都不太好,该车价值也不高,评估拍卖不仅浪费时间,还需花费一笔不小的费用,遂与双方多次沟通,耐心解释,释法明理,最终该车由本案被告出卖,并将卖出所有款项全部付给原告,原告放弃下剩金额。双方对该结果都比较满意,并对本案承办人表达了真挚的感谢,至此本案案结事了。
“看来还得是要我们多沟通,共同发力呀!”看着本案快速且顺利的结案,执行员对承办法官如此说到。近年来,盐池县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加强各部门之间联动沟通,充分发挥了司法能动作用。下一步,盐池县法院将持续立审执一体发力,坚持能动履职,妥善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