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成效,督促履行,近日,盐池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苗佳走进拘留所,联合拘留所领导及管教民警集中约谈被采取司法拘留的12名被执行人,促成4人履行。
“法官,我申请现在立刻给家属打电话交钱,失去自由的滋味真是不好受。”约谈中,宋某第一个举手发言。比起一天前,在法院调解室里,宋某的态度有了180度的大转变。决定拘留前,无论办案法官怎样劝解,宋某态度非常强硬,“要钱没有,要拘就拘”,甚至还说反正自己没钱,拘留所里管吃住,让法院拘留期满后再对他续拘。但此时的宋某却失去了当初的“无畏”风采,成了最想出去的那个。
“你们其中不乏一人涉及多案债务情形,你们更应该把时间用来赚钱履行债务,而不是耗在这。”苗佳首先对12名被执行人的案件情况逐案作了简要分析,以“算好人生三笔账”为切入点,从被执行人的个人角度、家庭角度以及后续发展进行讲解、疏导。耐心向每一位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受损、财产被查封、拍卖,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我们执行工作不仅有力度,还有温度,善意文明也是我们坚持的执行理念,虽然大家已经被司法拘留,我们还是想给大家一个机会,希望大家能够珍惜” , 他强调道。拘留只是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不能免除或抵销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对于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拘留所领导以及管教民警结合被执行人的表现情况、涉案金额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教育引导,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约谈结束后,共4名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履行义务,现场缴纳3万元,执结两案,另外两名被执行人就下剩部分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这4名被执行人的拘留措施。其他被执行人看到此情此景,纷纷通过拘留所联系家属积极筹钱。
此次执拘联动成效显著,不仅彰显了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在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的坚定立场和决心,也体现了他们在执行工作中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关怀。盐池县法院将继续深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延伸司法职能,将执行调解与执行强制措施有机结合,贯穿始末,探索建立有效协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构建更加高效、公正、透明的执行工作体系。同时,我们呼吁所有被执行人珍惜机会,主动履行义务,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