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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法院先行调解实现双赢 赔偿款当场履行完毕

           初冬时节,盐池县法院大水坑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暖意融融。一起因未成年骑行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在承办法官立案前的主动介入下,仅用两小时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1200元赔偿款当场通过手机转账完成支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未成年女孩小马骑电动车不慎撞伤行人张女士后,涉事双方因赔偿金额产生分歧。张女士因伤需持续治疗且经营受影响,小马家庭又面临单亲母亲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的经济压力。获悉该纠纷后,承办法官并未等待正式立案,而是在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通过背靠背沟通,法官既阐明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又充分考虑小马家庭的现实困难,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近两小时的释法明理,张女士自愿降低诉求,小马母亲也承诺筹措资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11200元的赔偿协议。调解协议签订后,赔偿款即时到账,张女士当场出具收款凭证,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这场从争执到和解的温暖转折,折射出基层司法的温度与智慧。法官以“先行调解+即时履行”的组合拳,既守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困境中的单亲家庭保留了喘息空间。当张女士在调解书上按下红手印、小马母亲发送转账成功的提示音同时响起时,这起可能升级的民事纠纷化作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实践课,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情、理、法”交融的解纷新范式。
来源: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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