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大水坑法庭通过巧妙借助“法官、村官双助理”机制,成功化解了原告景某某诉被告文某某的离婚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
原告景某某和被告文某某均系再婚,2001年原告带着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孩子,被告带着与前妻所生的三个孩子共同组建了新的家庭。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好,相继将五个未成年的孩子抚养成人。但自2007年原、被告所居住的乡村开发油井有了石油补偿款项以来,双方在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上矛盾冲突不断,夫妻感情出现裂痕。特别是2013年年初双方因为家庭琐事大打出手,积怨加深,原告随之离家外出,导致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2013年5月23日原告景某某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大水坑人民法庭,昔日的患难夫妻竟然对簿公堂。法庭立案后,先后两次召集原、被告的亲戚朋友共同做调解工作,终因双方矛盾冲突太多,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事后作为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官助理”即主办该案的王法官了解双方矛盾的焦点问题是开发石油补偿款的分配问题时,果断启动近期盐池县人民法院正在开展的 “法官、村官双助理”工作联动机制,主动联系并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的大水坑镇王新庄村的村支书和村主任到法庭与法官一起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2013年6月18日王新庄村的刘支书和冯主任作为盐池县人民法院聘任的法官助理早早就来到法庭,与该村聘任村官助理一道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法官助理”刘支书、冯主任详细给双方讲明近几年该村人均分配石油开发补助款项的情况,让双方做到心中有数。“村官助理”王法官从法、理、情入手,耐心细致地讲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让双方当时人消除抵触情绪。经过“法官助理”与“村官助理”近四个小时的调解,终于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得以成功地化解。
“原告景某某和被告文某某近几年矛盾多、怨气深,我们管了无数次,都无济于事。这次,大水坑法庭积极启动“法官、村官双助理”工作联动机制,让“法官助理”与“村官助理”共同给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双管齐下,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这样的效果就是好!”王新庄村的刘支书颇为感慨地说道。
(大水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