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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长”同庭履职 合力亮剑

           1118日,盐池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由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秀霞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慧颖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两长同庭履职、合力亮剑,为在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直击心灵的沉浸式廉政警示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20128月至20235月,被告人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相关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6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了意见。公诉人在庭审中立足指控职责,深刻剖析了犯罪行为对政治生态、市场秩序的恶劣影响,并围绕“政治账、经济账、自由账”开展法庭教育,法理情交融阐释贪腐危害。面对指控,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自身行为作出了深刻忏悔。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法检“两长”带头办案、依法履职,是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关键少数”的生动实践,是对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司法公正的率先垂范。下一步,盐池县法院将以“示范庭”为引领,常态化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以“头雁效应”激发干警“群雁活力”,聚力锤炼法院队伍专业素能,推进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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